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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第四中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2021-09-18 14:46:28 来源:本站 浏览:


天府第四中学校手机管理工作方案

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移动电话的功能逐渐强大,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之一,而手机上各种功能在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其信息的多样性、复杂性以及不可控性对青少年的学习、生活已经造成了重大影响,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育部办公厅于202121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手机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我校新三生思想的引领下,学校本着生命、生活、生态的办学主张,一切为了学生生命的自由生长,现制定此方案,旨在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树立正确的手机使用观,严防学生沉迷手机及网络游戏世界,为培养格局大、格调高、格致精的三格卓越人才奠基。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张显国

副组长:夏维海、王远彬、杨智、彭世坤、刘会宝

 员:李光大、曹彬、曾曼丽、付亮、唐佩、黄国敏、何语吟

工作小组

 长:彭世坤

副组长:付  亮、黄国敏

 员:杨力、邱肖枫、陈娟、赵李娟平

三、工作措施

(一)阶段性计划

阶段

具体事务

时间

责任人

筹备阶段

1. 对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行详细研读。

2. 拟定《天府第四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方案》

3. 召集相关人员开会学习手机管理文件精神,协商我校实施方案。

69-10

彭世坤

宣传动员阶段

1. 召开全校首席导师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首席导师对学生的手机在校管理及跟踪管理的意识。

2. 各班级利用主题班队会时间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对中小学生进行正确使用手机、恰当把控使用时间等方面进行教育指导。

3. 学校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形成家校联合,共同管理学生手机的使用。

611-614

付亮

黄国敏

具体落实阶段

1. 制定《天府第四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并下发至各班级,要求各班级认真组织学习。

2. 各班级设立手机存放点,采购手机存放相关设备,制作学生手机保管台账,明确班级手机管理相关责任人。

3. 制定课间手机使用巡视记录表、课后手机使用信息表、由校学生发展中心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巡视及信息收集管理。

1. 各班级严按照相关制度,切实落实手机管理办法,认真填写班级学生带手机进校、手机使用、手机保管等台账,定期向学生发展中心汇总资料。

2. 设置心理辅导项目,对严重依赖手机、沉迷网络及游戏的学生进行及时的心理辅导。

3. 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队会等时间总结近期学校学生手机使用情况,为学生合理健康使用手机做好宣传工作。

615日至以后

付亮

黄国敏

跟踪管理及反馈阶段

1. 校学生发展中心工作小组成员按照级部为单位划分巡视区域,每日对各班级进行不定时巡视,检查学生的课间手机使用情况。

2. 收集各班手机管理责任人关于学生课后手机使用的情况,并定期汇总进行通报。

3. 协助各班级对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以及给予相应惩罚。

615日至以后

付亮

黄国敏

(二)相关事务安排

项目

具体事务

负责人

方案及制度制定

手机使用申请书制定

制定天府第四中学学生手机使用方案及相关制度,制定学生、手机使用申请书。

杨力

制定记录表

制定手机保管出入台账,课间巡视记录表、课后使用情况信息表。

邱肖枫

采购手机保管柜及锁件。

采购各班级使用的手机保管柜及锁件。

李娟平

四、相关物资

序号

物品

数量

单价

1

手机储存柜

60

80

合计:4800

天府第四中学校

                           202169

天府第四中学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正是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为后续学业精进做积累的重要时期;学生在此时期如沉迷手机玩耍会给学习生活带来诸多的负面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新三生”教育思想的指导,现制定《天府第四中学校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制度》(试行),以期帮助在校学生正确使用手机、限定使用时间,防止学生沉迷于网络与游戏。

一、管理细则

   1. 学生原则上不得携带手机及其附属用品(充电器、充电宝、耳机、数据线等)进入学校,无论是智能手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他具备通讯功能的电子工具均包括在内。平板电脑、MP3MP4、具备娱乐功能的电话手表均等同于手机对待。

2. 凡发现学生私自带手机进校,无论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教务人员都应将手机及其附属设备作为违纪违规物品进行收缴暂扣,并联系相关班级手机管理责任人对违规手机进行保存,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联系其家长本日之内将手机取走。

3. 同一名学生第一次私自携带手机进校,本班手机管理责任人应对其进行收缴,同时给予口头批评并责令其家长一日内领走手机,若第二次及后续多次发现其继续私自携带手机进校后,发现一次便责令其家长将其带回一天时间,进行教育责罚,同时责令学生书写600字以上的深刻反思交到学校,本班首席导师及学校同意后,该学生方可回校。

4. 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携带手机进入学校,需由学生家长同意,并提交申请书(见附件),由本班首席导师进行理由审核并报学生发展中心再次审核后,方可带入学校,带入学校后由本班手机管理责任人(即本班首席导师)进行集中管理,非使用情况下均将手机调整为飞行模式或关机,以防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5. 经学校同意后学生带到学校的手机仍然不允许长时间使用,仅供处理特殊事件时使用,每次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使用总次数不得超过一天3次,且使用时必须有教师在场,不得使用手机进行任何娱乐活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班级手机管理责任人保管。

6. 学生假期在家使用手机应有家长陪同,应使用手机进行对身心发展有益的活动,接触正向、积极的信息。防止学生过度玩游戏、浏览不健康的网页等。假期使用手机不超过1小时每天。

7. 学校将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家校联络设施,可以通过乐培系统进行家长留言,同时班级首席导师处也将设立应急电话专线,特殊情况可联系家长。

8. 学校将设立沉迷手机心理辅导室,对沉迷手机,影响学习、生活的同学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

二、附件

天府第四中学手机进校申请单

申请人

班级

申请事由

使用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首席导师意见

学生发展中心意见

本人承诺

本人承诺,在校仅使用手机进行必要的特殊事件处理,绝不进行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使用完毕后将第一时间把手机带回家保管。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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